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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化学与化工学院2024年新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    阅读次数:12

各导师、有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安排,2024年新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校分配给学院硕士研究生新增国家奖学金名额7名,博士研究生新增国家奖学金名额2名。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2. 符合《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4版)》规定的评审条件;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或校定核心(178)论文一篇及以上(如未正式出版,需提交论文接受函);或本人第一发明人(导师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申请专利一项及以上(有公开号或授权号);或以负责人身份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获得校赛一等奖以上奖励。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在上一学年内无课程补考。上一年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再次提出申请,其申请材料为上次获奖后之成果。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评审办法

1. 学院成立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组织国家奖学金评选,按学校下达指标等额评审上报学校审定。

2.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签订《申报国家奖学金承诺书》,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个人申请材料。

3. 学院对申请学生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评。

4. 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在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院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材料报送及初评程序

1. 申请同学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统计表》并附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发表论文须有论文发表期刊原件,且复印件须有导师签名确认(论文、专利、获奖等附件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24.11.4)。论文、专利只需提供首页(若首页不能提供署名单位等信息,则再附上有此信息的另一页,专利页须有公开号或授权号),论文请按评审细则规定的数据库检索,检索结果截图打印并请导师签名确认。

注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表格内红字格式填写,打印时删除红字。

2. 申请同学请于20241141430-1700(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将相关表格纸质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昇华楼205),电子版(文件以/博士-学号-专业-姓名命名),逾期均不接受申请材料及附件。

IMG_256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统计表.xls

IMG_258附件3:申报国家奖学金承诺书.docx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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