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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合肥工业大学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8-11-05    阅读次数:105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的维护与管理,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库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人员的确定及职责要求

      1、信息库管理人员应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与应用能力的中共党员担任。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秘书及直属党支部组织委员兼任。各单位应将信息库管理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报送组织部。发生人员调整时,应及时通知组织部。

       2、信息库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库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各项信息的收集整理,信息的及时准确录入、维护与更新,信息的统计与报送等工作。
       二、信息的维护与报送

       1、信息维护必须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对党组织发生新建、撤并、换届、党组织书记调整等变化,要在一周内将相关信息准确录入系统。对党员发展、转正、调出、调入、去世、出党,党员奖惩、参加教育培训、民主评议、党员流动等情况,以及申请入党人员数量发生增减等变化,要及时采集信息,并在当月对信息库进行维护更新。

       2、信息库各类信息变更须以事实为依据,做到有据可查。各类变更情况所需书面材料由各单位自行妥善保管,以备抽查。

       3、各单位在对信息库进行实时更新的同时,实行季报制度,时间为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向组织部报送信息,对于本季度没有任何信息更新的单位,实行零汇报制度。

       4、各单位报送的数据、信息及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党组织和党员情况统计表》(统计表纸质和电子各一份)应经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与报送组织部。

       三、信息库管理、操作与保密
       1、各单位信息库所用计算机要做到专管专用,如确有困难需对信息库及所用计算机分别设置密码并严格保密。
       2、各单位每次维护更新信息后要进行数据库备份操作,一式两份,本地机上备份一份,其他存储介质上备份一份,以避免意外断电或计算机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将数据库信息数据向外界泄露。数据库管理人员工作时使用的软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软件系统应设置安全密码。

       4、学校将适时开展党组织与党员信息管理工作评比和表彰活动,激励信息库管理人员为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管理工作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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