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曙光”奖教、奖助学金是由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捐赠人民币壹佰万元而设立的。依据《“曙光”奖教、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现就2024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曙光”奖学金
1.评选对象:化学与化工学院及相关学科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评选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人诚信、正直,具有公德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上要求上学年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同一学年已经获得过其他方面社会资助者原则上不再参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者优先考虑;研究生另须科研能力突出,学科贡献度高。
3.名额分配及奖励金额:
奖项 | 金额(元) | 总人数 | 合计(元) |
一等奖 | 4000 | 5 | 20000 |
二等奖 | 3000 | 10 | 30000 |
三等奖 | 2000 | 15 | 30000 |
(二)“曙光”奖教金
1.评选对象:化学与化工学院在学生教育管理、人才培养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在职教职工。
2.名额分配及奖励金额:由个人申请与评审小组推荐提名相结合,共评选5人,每人奖励4000元。
二、评审程序及说明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电子档《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电子档《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年级为单位统一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学院。
2.学院成立评审组,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统一组织评审(部分奖项可空缺)。结果报学校相关部门核定后公示;
3.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人员颁发奖金与证书。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曙光”奖教金申请表.doc
附件4: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曙光”奖教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