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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3    阅读次数:2362

各研究生:

依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我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奖学金评审采取研究生自愿申报、自我评估、专业测评、学院评审的程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校2023年拟录取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拟录取的MBA/MPA研究生和定向、委培等在职研究生)。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已办理学期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MBA/MPA研究生和定向、委培等在职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2.符合《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稿)》、《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符合《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2版)》规定的评审条件。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713-912        研究生准备评审材料

913-914        专业测评、汇总、上报材料

914-915     学院研办整理、核对及汇总

915-923     学院评审、公示、上报

四、补充说明

1.研究生导师可根据评选条件和研究生的实际表现,以书面形式对所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资格及等级提出建议。

2.研究生提交奖学金申请表时间为:2023911-912日下午1700整。各位研究生请在有效时间内将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文件以学号-专业-姓名命名)、和个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文件以学号-专业-姓名命名,填写此表请仔细阅读表格底部的填表说明)提交至各专业测评小组(各班级班委),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奖学金的资格,学院不再组织评审。(注:2023级硕士生无需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按入学综合成绩和入学批次评定。)

3.提交申请的同学请附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附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831日),如发表论文须有接受函原件或论文发表期刊原件,且附件材料须有导师签名确认。

4.担任学校社团职务的同学须附有关部门的证明(加盖团委公章)。

5.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导师对其实行考核,提交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3913日下午1700整。请各位同学在有效时间内将申请表提交至昇华楼205办公室,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化学与化工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7-13

附件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个人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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