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教育部、安徽省及合肥工业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科学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为120%。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参见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三)复试形式:到校现场复试
(三)复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
(四)复试地点
学科 | 复试地点 | 等候地点 |
化学 | 主楼413 | 主楼401 |
材料学 | 主楼406 | 主楼401 |
化学工程与技术A | 主楼415 | 主楼430 |
化学工程与技术B | 主楼416 | 主楼430 |
材料工程A | 主楼423 | 主楼430 |
材料工程B | 主楼424 | 主楼430 |
化学工程A | 主楼411 | 主楼401 |
化学工程B | 主楼412 | 主楼401 |
化学工程C | 主楼414 | 主楼401 |
(五)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初试准考证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化学与化工学院昇华楼201室报到、验证,验证合格后,检查人员在初试准考证上加盖“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专用”章,研究生凭盖章的准考证参加各科复试。
2、学院将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需注册到大四下学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核查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2)往届考生提供学历(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原件,并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学生证复印件(包含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按照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要求提供在职定向证明材料。
5、“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核查《入伍批准书》原件及《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招生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复试对象为达到各学科复试分数线(且单科达到国家线)的考生。测试时,查验考生的有效证件。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测试主要包括简短介绍(大学阶段的学习研究、实践经历、获奖状况等情况)、抽题作答和回答提问(部分专业包含实验内容)三个环节。面试内容涉及范围包含复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主的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前沿发展等方面,由复试小组拟订。
(3)根据学校所列的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其余取平均值,即为综合面试成绩。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作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
(1)复试对象为达到各学科复试分数线(且单科达到国家线)的考生。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测试主要包括自我介绍、抽题发言、专家提问等环节。测试内容与大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相关的一般性问题,由测试小组拟订。
(3)根据学校所列的听力口语测试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其余取平均值,即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七)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成绩=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考生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三、缴费
(一)缴费标准
参加复试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人为120元。
(二)交费方式
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网站→选择机构设置→选择组织机构→进入财务处网站→选择缴费平台。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可使用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进行支付。交费开通时间3月22日上午9:00。
(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交费前,核实自己手机联系方式是否正确,以便将交费成功后的电子发票信息发送到考生手机上。缴费次日,可登录缴费网站打印电子缴费凭证。
四、调剂办法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调剂的政策,具体请关注学院网页通知。欢迎广大考生调剂我院,复试择优录取!
五、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六、录取办法
(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调剂考生录取办法
调剂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按《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七、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期间,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计划调整信息、调剂复试通知、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调剂复试考生名单、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后将发放《调档函》及《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发《调档函》,只发《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在规定日期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
(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合肥工业大学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合肥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