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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2023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安徽省优秀毕业生和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阅读次数:1133

各研究生: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和《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合工大学函[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23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安徽省优秀毕业生和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详见《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2. 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校期间多次获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年度人物”“研究生科技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2)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公开(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奖励的学生;

3)在校期间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突出成绩或同等级荣誉、奖励的学生;

4)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5)在读研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成绩显著;

6)其它符合学校和学院评选实施细则优先推荐条件的。

三、评选比例

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评选;安徽省品学兼优毕业生按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评选,在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中遴选产生。化学与化工学院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是20名,安徽省优秀毕业生名额是8名。

四、材料报送及学院审定程序

1.申请同学在有效时间内填写推荐表(附件一、二,纸质版与电子版,文件以专业-姓名命名)和个人汇总表(附件三,电子版,文件以班级-专业-姓名命名,获奖情况栏里论文只填写期刊名及期刊层次)。

2.提交申请的同学请附有关附件材料(论文须有接受函或论文发表期刊原件和复印件,仅提供首页即可),且须有导师签名确认。

3.担任学校社团职务的同学须附有关部门的证明(加盖公章)。

4.申请同学请于2023227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班长处,班级组织民主评议推荐。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请于202331日将相关纸质表格交至昇华楼205(博士申请同学请直接把申请材料于2023227日前交至昇华楼205)。

5.学院将会在近期组织评审,评审结果会在学院公示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doc

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doc

附件3: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汇总表.xlsx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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