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和《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合工大学函[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21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安徽省优秀毕业生和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比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5. 申报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校期间多次获“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年度人物”“研究生科技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2)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公开(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奖励的学生;
(3)在校期间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突出成绩或同等级荣誉、奖励的学生;
(4)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5)在读研期间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成绩显著;
(6)其它符合学校和学院评选实施细则优先推荐条件的。
三、评选比例
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评选;安徽省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研究生人数的4%评选,在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中遴选产生。化学与化工学院合肥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是15名,安徽省优秀毕业生名额是6名。
四、材料报送及初评程序
1.申请同学在有效时间内填写推荐表(附件一,纸质版与电子版,文件以“专业-姓名”命名)和个人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文件以“专业-姓名”命名,“获奖情况”栏里论文只填写期刊名及期刊层次)。
2.提交申请的同学请附有关附件材料(论文须有接受函或论文发表期刊原件和复印件,仅提供首页即可),且须有导师签名确认。
3.担任学校社团职务的同学须附有关部门的证明(加盖公章)。
4.申请同学请于2021年4月2日(周五)前将相关纸质表格交至班长处,班级组织民主评议推荐。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请于2021年4月5日将相关纸质表格交至昇华楼205(博士申请同学请直接把申请材料于2021年4月2日前交至昇华楼205)。
5.学院将会在近期组织评审,评审结果会在学院公示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doc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