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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公告
关于对2018级研究生新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加强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    阅读次数:568
关于对2018级研究生新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加强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室、各位研究生导师:
随着2018级研究生新生的报到,新的一学期即将开始。为创建安全健康的科研、育人环境,现就当前2018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
请各科研团队(课题组)、各位导师利用研究生入学之际,切实对研究生新生全面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
1.督促其认真学习《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学校发放的《研究生手册》中有)、最新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的可在网上查阅)及《学院安全规章制度汇编》(以前已发至各实验室)等,使其熟知各类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
2.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积极打造安全健康和谐的实验室文化。使其知晓实验室内水电总闸开关位置;掌握仪器设备、化学品存储使用注意事项;明确危险源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熟知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做到: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习惯,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能力,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要建立各自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备查(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主讲人、参与人及照片等)。
3.落实实验室准入制,组织新生及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并报学院备案。
二、关于实验室安全
1.请各实验室于9月5日前进行一次彻底卫生清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并严格落实实验室卫生安全值日和自查制度(值日表和自查表要在实验室门后张贴,并留存备查)。每天最后离开者要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并如实记录,做到关停仪器设备、关水断电,关窗锁门;日常严禁实验室门开着而无人现象发生,更不得出现实验脱岗。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请及时报学院。
2.结合当前资产盘查工作,对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气体钢瓶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维护保养。该报废的及时提请报废处理,严禁“超龄服役”、带明显隐患使用。
3.化学品要有序分类存放。剧毒、易制毒等管控危化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易燃易爆品要妥善储存。建立危化品动态使用台账,随时备查。确保危化品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陈旧药品要及时清理,择期提交学校处置。
4.对室内灭火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如有过期或缺少,请于9月5日前报学院,学院将协调学校相关部门补充配置。
5.实验废弃物要分类放置,学校回收时按照要求及时移送。严禁随意倾倒或放置到公共区域。
6.电动车、床等无关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存放,更不得在实验室为电动车充电或过夜(进行经批准过夜实验的除外)。对晚间需拖迟离开实验室或确有仪器设备需夜间运转的,须到门卫值班人员处登记备案。
7.依据各自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及应急设备。如实验服、手套、护目镜、急救药箱等。实验人员进行实验操作时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三、有关要求
1.各教学实验室要依据本学期实验课程计划安排,全面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对学生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并事先组织签订承诺书。
2.各位老师要不断增强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带头学习和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为学生做好示范;切实加强对各自学生的教育管理。杜绝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学院将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的行为将给予通报限期整改,并对安全事故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各实验室如有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要第一时间上报学院,不得迟报瞒报。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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